槌响“万木林”|“天平杯·随手拍”作品展播
槌响“万木林”|“天平杯·随手拍”作品展播
槌响“万木林”|“天平杯·随手拍”作品展播
福建省建瓯市万木林自然保护区(zìránbǎohùqū),是武夷山脉东南侧的一块绿色瑰宝。行于林间(línjiān),苍劲挺拔的云杉直指天际,碗口粗的古藤悬空盘绕。近日,福建省建瓯市人民法院(rénmínfǎyuàn)将庭审现场“搬”进(jìn)这片“绿海”,巡回审判一起涉生态保护案件。
法院干警(gànjǐng)前往巡回审判现场。
被告人张某为种植板栗、杨梅等果树,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,多次前往当地某山场(shānchǎng)擅自砍伐树木,致使(zhìshǐ)65立方米(lìfāngmǐ)林木被毁。
鉴于(jiànyú)涉案林地位于万木林(wànmùlín)自然保护区所在乡镇且为张某户籍地,为实现“审理一案、教育一片、治理一方”的效果,承办法官决定前往万木林自然保护区开展巡回(xúnhuí)审判。
法院干警布置庭审(tíngshěn)现场。
“现在开庭!”静谧的林间响起清脆的法槌声(shēng),庭审在人大代表与村民的“围观”中(zhōng)开启。
庭审(tíngshěn)时,法官认真听取双方意见,有序组织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、质证及(jí)辩论。被告人(bèigàorén)张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,并表示深刻悔悟。
最终,张某被当庭判处有期徒刑二年(èrnián),缓刑(huǎnxíng)二年。经法庭教育,张某自愿承担生态修复费用,从生态环境的“破坏者”转变(zhuǎnbiàn)为“修复者”。
人大代表和当地(dāngdì)村民旁听庭审。
法官结合案件(ànjiàn)情况,当庭开展法治教育。
“这样(zhèyàng)的巡回审判、就地普法十分生动,有很强的代入(dàirù)感!”福建省人大代表黄其明建议,要持续用好生态巡回审判这一形式,让(ràng)群众知法守法,同心守护万木林生态瑰宝,让苍翠林海永续生机。
福建省人大代表(réndàdàibiǎo)与法官交流生态司法理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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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(rénmínfǎyuàn)、福建省建瓯市人民法院
作者:周琦琦、叶诗(yèshī)璇 | 摄影:王金铭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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